保安納入“見義勇為”是理性回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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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自網絡- |
2015-03-04 08:3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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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廣州,因見義勇為犧牲將獲得一百萬元撫恤金。2日下午,廣州市政府召開第14屆155次常務會議,審議通過了《廣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辦法》,并將于今年實施!掇k法》將保安員、輔警、治安聯防員、戶口協管員、交通協管員等負有約定義務的人員納入到見義勇為范疇。其中,將保安員納入范疇為廣州首創。(3月3日新快報) 對于包括保安在內輔助性“執法人員”的挺身而出和舍生取義行為,有人贊為“見義勇為”,有人則視之“職責所系”。廣州市立法將其納入見義勇為的獎勵范疇,無疑是對此爭議作出的肯定性回答。這種制度性創新,有利于調動和保護那些有爭議群體人們見義勇為的積極性,契合“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”的社會共識,充分彰顯以人為本的人性化關懷,值得點贊。 支撐廣州市將保安員納入見義勇為范疇的依據,首先是建立在其對“見義勇為”概念的準確定義之上,即指“不負有法定職責、法定義務的人員,為保護國家利益、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財產安全,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或者實施救人、搶險、救災等行為”。這實際上是將保安員、輔警、治安聯防員、戶口協管員、交通協管員等特殊身份,與軍人、警察等負有特殊使命的人員區別開來,廓清了人們把“約定義務”混同于“法定職責”的模糊認知,其合理與合法性不言而喻。 事實上,盡管保安員、聯防員、協管員等編外人員,同樣負有保障公序良俗、維護社會治安的“執法”義務,但他們的出現卻是緣于警力不足的社會現實。中國公安大學教授王大偉提供的數據表明,“中國的警力是世界上最低的,配置比例是萬分之十一,西方國家則是萬分之三十五!闭潜0矄T等的“臨時”崗位和“協助”性質,注定了他們并非“正規軍”的身份特殊。換句話說,當他們在“履職”過程中發生因工(公)受傷或犧牲時,未必能夠享受到如“正規軍”一樣的優撫和照顧,也無法申報為“烈士”。由此解讀,將其納入見義勇為的獎勵范疇有助于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。 在人們的認知常識里,盡管保安員等的“著裝”顯示著“執法”的標志,但卻難脫沒有實際執法權的“雇傭”屬性,而其工作強度大和工資待遇低的不成比例,更是不爭的事實。正是緣于既非“正規軍”又區別于“老百姓”的身份特性,讓他們常常承受更多的“履職”壓力,甚至被視為社會的弱勢群體。去年11月由媒體曝光的小區值班保安因不堪女司機“看門狗”的辱罵而倒地身亡的事件就是佐證。將保安等納入“見義勇為”獎勵范疇,無異于從立法的層面為其正當的“職務”行為置辦了一份權益“保單”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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